石油“暴利税”的前世今生

发布:jie103   时间:2006-5-4   阅读:1064  

姜军旗
        4月4日,几大国内石油巨头同时发布公告:自2006年3月26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这也就是外界所言的石油“暴利税”。我国三大石油巨头将为此埋单300亿元。各方热评此举体现了社会公平。殊不知,石油“暴利税”只是让石油巨头们吐出了本应属于老百姓的九牛之一毛。我们现在真正关心的恐怕是“暴利税”应如何使用。

  石油“暴利税”,在西方国家早已有之。美国国会多数议员去年大呼,石油巨头获取了前所未有的“暴利”,进而游说通过增加对石油行业税收的法案。其实对于盆满钵溢的中国石油巨头们而言,美国石油巨头们只是在捞点碎银子罢了。

  单单一家中石油,2005年在炼油和销售业务亏损198.1亿元的情况下,仍有1333.6亿元的净利润,并一举成为亚洲最赚钱的公司。即便如此,我们的石油巨头们仍然由于炼油亏损在获取政府数百亿元的红包。而美国石油公司即使处于微利甚至亏损阶段的时候,政府都没有给过他们补贴。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度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中的规定,1993年以前注册的多数国有全资老企业,实行税后利润不上缴。也就是说目前石油巨头们的超额垄断利润不能用于公共开支。石油资源属于全民,却没有让全民从中受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2005年1-11月,全国39个大类行业平均成本利润率为9.3%,其中采掘业平均利润率为31.8%。石油开采位列2005年新增利润最多的五大行业之首。而在美国,以埃克森石油公司为例,其利润率只有9.8%,而社会平均利润率为7.9%。由于行业的高度垄断,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率原理在共产主义中国失灵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石油行业征收的“暴利税”只是让石油巨头们把吃了我们的给我们吐出来。“暴利税”既然是本属于我们,那就应该让我们受益。

  国家关于“暴利税”的使用目前还没有做出说明。有人建议“取之于油,用之于油”,将“暴利税”所得直接返还,出台相应政策,直接体现在油价上,使油价降下来。我怎么也搞不明白,咋有人出此馊主意。油价一天一变,呼呼地往上涨。谁来监管?怎样监管?最终结果只能是,石油“暴利税”从巨头的上衣口袋挪到了他们的裤子口袋。

  本人倒想给决策者提个建议:“取之于油,用之于车”。把“暴利税”所得用于汽车节能技术研发和补贴使用节能汽车者之用。这样,既做到了体现社会公平,又促进了汽车技术的发展,还减少了汽车工业给环境带了的污染,可谓一举数得。我们也不妨把此举看成是“石油”在向现代社会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