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调整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额度的通知

发布:追蝶   时间:2007-4-5   阅读:15422  

尊敬的参保人员:

  您好。2006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64元,根据有关规定,从信年4月1日起将调整2007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您每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也将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您可以依据本人上年的实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情况,确定您的月缴费基数。如果您的月收入在1478元以下的,月缴费基数应确定为1478元;如果您的月收入在7392元以上的,月缴费基数应确定为7392元;如果您的月收入在1478~7392元之间的,按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月缴费基数。

  2、您在新年度每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是按您确定的月缴费基数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计算所得。为了方便您计算,我们分别按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计算出每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如下:

最低:
个体工商户:月缴费基数1478元,医保缴费比例42%(住院621元)或医保缴费比例48%(门急诊和住院709.7元)
自由职业者:月缴费基数1478元,医保缴费比例38%(住院561.7元)或医保缴费比例44%(门急诊和住院650.4元)

最高:
个体工商户:月缴费基数7392元,医保缴费比例42%(住院3105.1元)或医保缴费比例48%(门急诊和住院3548.6元)
自由职业者:月缴费基数7392元,医保缴费比例38%(住院2809元)或医保缴费比例44%(门急诊和住院3252.5元)

  3、请您及时办理确定2007年度的月缴费基数的手续。可在4月26日前到您缴费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调整月缴费基数的申请。

  4、若您在上述时间内不提出调整月缴费基数申请,我们将视为您已同意按如下办法处理:
  (1)按公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1478元计算月缴费额。
  (2)您去年月缴费基数已高于1478元,则默认按您去年的缴费基数计算月缴费额。
  (3)其中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视同去年的缴费比例。

  5、特别提醒
  (1)2007年义勇的月缴费基数将从2007年4月1日起开始调整,将从2007年5月起按照您确定(或默认)的月缴费基数计算新年度社会保险每月缴费金额。
  (2)若您4月份缴费成功,我们将在5月初寄给您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结算单》“您下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项目中告知您新的缴费额;若您4月份缴费不成功,您可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告知您新的缴费额。
  (3)请您务必在5月10日前(今后在每月10日前),按照新的缴费额把款项及时、足额注入您的缴费卡内,否则会影响您的缴费;若缴费不成功,将会影响您社会保险的相关权益。
  (4)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有关政策和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请登录上海劳动保险服务网http://www.12333sh.gov.cn/查询或拨打12333电话进行咨询,也可以直接到就近的区(县)社保中心咨询。

  特此通知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二OO七年四月